去银行取钱,还有去房管局跟马精文过户的过程,都很顺利,没有丝毫问题。
嗯,也不能说一点问题都没有。
就是去银行取钱的时候,银行的人总不给他钱,老让他存死期。
尤其是那个叫唐艳玲的女柜台,长得还行,就是一副典型的推销员嘴脸,特讨厌。
她总跟自己说,现在存死期的利息多高多高,存钱多好多好,对国家的贡献多强多强,就是不把钱给他,让他要多郁闷有多郁闷。
最后实在不耐烦了,他就怼了银行那个女柜台一句,老子从来都是要活不要死!
酱紫,人家才不情不愿的点给他五万块钱,剩下的都办了活期存款,就算要继续取钱,也得这次预约,下次再取。
原因很简单,她们分行现在只有五万的额度,不能再多了。
总之就是麻烦,就是不让你一次性把钱提光。
等曹志强拿了钱,去了房管局,汇合了马精文,又在房管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把叁万块钱交给马精文后,马精文就交上他的老式房产证。
紧接着,相关人员再给曹志强换成新的房产证,盖上公章,交给曹志强,原先的老房产证作废,这就算完成了一桩房产交易。
整个过程并不复杂,不需要跟后世一样,一个窗口一个窗口的跑。
此时的商品房交易还不成熟,所以房屋交易要么就是当事人双方签私人交易合同,要么就是像现在这样,来房管局办理过户。
两者都有法律效应,都被承认,只是来房管局过户,更正规一些,更权威一些,后续麻烦更少一些。
来房管局过户的好处在于,老的房契地契或者老房产证,都可以免费换新的房产证,而且新资料可以归档,以后有关部门再查这个房子的归属,可以直接确定这个房子是属于曹志强的。
而如果不来房管局,不在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就不会更换新的房契地契,自然也不重新归档。
不重新归档,那么以后万一要房屋改造啥的,人家房管局关于这栋房子的档案记录,所有权还是马精文,到时候他曹志强必须拿出当初的私人房屋交易合同,还得查证合同真伪,重新登记才行,特别麻烦。
然而,房管局过户了还不算完,他们还得去一次街道办跟居委会,再办理两次登记。
就是说,他们还必须拿着新房产证,加房管局开的介绍信,当然还有他们的户口本,去房屋所属的街道办、居委会,都分别重新填写一份变更手续,证明这房子已经过户给曹志强了。
这是因为,此时的房管局,跟街道办以及居委会这俩部门,那都是不联网的,你必须都亲自跑一趟,都各自登记变更,然后重新归档才行。
你不这样做,以后万一要是拆迁改造啥的,指不定就闹出啥幺蛾子。
总之就是麻烦。
可麻烦归麻烦,走完这些手续后,那套沿街的四合院,就正式成了曹志强的个人财产。
相当正规那种,啥幺蛾子都没有。
理论上讲,他现在就可以搬去新家住了。
不过嘛,曹志强并没有兴趣搬去金鱼胡同那套新房子住。
原因很简单,那边离曹丽丽上学的地方太远,不方便。
再者说,那边属于商业区,如果用来住人,太浪费,他现在有点舍不得。
因为他现在的自我感觉,还是个穷人。
没办法,在曹志强的感知中,资产不过亿,那就是个穷人!
一个小目标都没赚到,算什么有钱人。
相反,如果把那个处在王府井大街跟金鱼胡同交叉口的四合院,全都利用起来,后面的房子也改成包间,全部整成赚钱的商用场所,而不是住人的地方,那才是日进斗金的赚钱机器。
所以,他之前就不理解,那个马精文,当初干嘛只改造四分之一面积的南屋,只用四分之一的部分做生意,剩下四分之三继续住人?
在曹志强看来,这是严重的浪费!
那四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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