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真是回家疗伤了。
根本法没有停止运转,一丝丝微弱的电流流转,引导着紊乱的气血恢复正常。
待到脸色恢复平常,顾易这才轻吐出一口气。
“罢了,不能修炼就不能修炼,贪多嚼不烂,眼下还是先将根本法修炼清楚再说其他的。”
心中虽然有些可惜,自己犹豫了那么久才下定决心修炼,到头来竟然练不成,不过心里倒是隐隐松了一口气。
抬头向窗外看去,天色已晚,明月高挂。
下榻洗漱一番,便回屋脱衣而眠。
......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深夜的街道上幽静漆黑,远处时不时传来几声犬吠。
余倡提着灯笼,持着铜锣,慢慢走着。
作为青山县城的更夫,余倡很珍惜现在这份工作。
他本是城外一村子里的赶山人,靠山吃山,从未想过在城里谋上一份生计。
直到有一日,在山上救了一个迷了路的老叟。
也不知道对方是谁,只知道是青山县人氏。
几日后便被上门来的衙役告知,是否有意担任青山县城的更夫。
不管是官是吏,这对余倡一家都是天大的喜事,意味着从此就可以吃皇粮了,与同村的人们再不一样。
他当然喜不自禁,连忙答应下来。
如今已是做更夫的第五个年头了,在城里也买了一座小院,虽然不大,但成家是够用了。
想着城西卖包子的刘寡妇,他不禁咽了咽口水,虽然人家是寡妇,但人长得好看,对他也好,那还有什么可挑的呢。
反正他原来也只是泥腿子一个,过日子嘛,合适就好,在乎那么多作甚。
这样想着,他心里头也火热起来,似乎在这深夜也不是很冷了。
扑哧~扑哧~
就在这时,他走到一个巷子口,耳边传来撕咬血肉的声音。
有野狗在吃东西?
哪家大户这么豪横,肉也舍得丢,白白让野狗得了便宜。
余倡这样想着,将手里得灯笼往箱子里探了探。
顺着灯笼的光亮看去。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破烂不堪的草鞋,
再继续往前看去,是一双乌漆嘛黑,肮脏得难以入眼的双脚。
这是城里的四处流窜的张乞丐了,余倡确定,也只有他的脚会脏成这个样子。
“这张乞丐平日里难吃一顿饱饭,今日运气那么好,听声音吃肉吃得这么香。”
他嘀咕道。
灯笼的烛光继续向前。
却是见到一滩红到发黑的血水,还有一个身着黑袍的背影。
吃肉的声音正是从他嘴里发出来的。
这衣服,不是六扇门的官老爷平日里穿的吗?
官老爷也吃不起肉,需要捡别人丢的吃?
还有这张乞丐大家对他都是敬而远之的,这官老爷咋趴他身上去了?
余倡只觉得大脑有些反应不过来了,实在是奇怪得很。
只听到那吃肉的咀嚼声逐渐停止,似乎是被自己打扰到了。
正想着道一声抱歉,告辞离开。
就见那背影缓缓转过身来。
双眼赤红,青面獠牙,嘴角挂着半截碎肉。
哪里有大户人家不吃肉,被吃的分明就是那张乞丐!
这不是六扇门的官老爷,这是个吃人肉的僵尸!
余倡顿时吓得跌倒在地,手脚不听使唤,只能不停的往后挪动。
“你你你你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见那僵尸起身,他吓得哭叫起来。
只是那僵尸动作迅速,转眼便跳到自己身前,张开了挂满碎肉的血盆大口!
“别过来!求你了!别过来!!”
“啊!!!!”
扑哧~扑哧~
咀嚼血肉的声音又开始响彻在了这个小巷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