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瑟在极致愉悦中,听到了令她崩溃的声音,靳珩喊着“Snow”的名字。
这狗血的情节,竟然发生在花瑟身上。花瑟眼睛都红了。
那一刻,她恨极了雪千黛。
事后,靳珩清醒了,他向所有凉薄的男人一样,“你,开个价吧。”
花瑟冷笑,她也是帝都名媛,不是风尘女子。“价格,你付不起,那是姐的初夜。算了,你是留洋归来的,这种事在国外算不得什么,我就当做慈善了,权当安慰一颗伤的七零八落的心。”
本以为事情就此翻篇了,但没过多久,靳珩得知了一个消息,雪千黛和霍云潮确立了恋爱关系。情场失意的靳珩,去了赋格酒吧,鬼使神差地又要了一杯“想入非非”。
花瑟出现了。
人一旦越过界线,就会视规则为无物。两个人又搞在了一起。
这一次,花瑟开口了,“阿珩,我们交往吧。两颗受伤的心,拼在一起就是完整。你如果对我完全无意,又怎么会一次次爬我的床。当局者迷,你没看清楚自己的心罢了。”
靳珩想着借花瑟忘记雪千黛也好,左右没有结果。
再后来就是雪家大厦崩溃。
花瑟,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
此刻,她撑着筋疲力尽的身子,包容着靳珩的疯狂,男人啊,真的都是很孩子气呢!她甜蜜地笑问,“阿珩,你看我是谁?Snow还是Flora?”
靳珩迷离地抬起眸子,喃喃道:“Snow。”
永远不要和男人开这种玩笑,他们会犯错的。
花瑟怒了。她攥紧了床单,牙根咬紧,一把推开了靳珩。然后她穿好了衣裳,独自离开。
“靳珩,从今往后,我与你再无半分情意。”
纵然如此,花瑟还不解恨。
好想报复这个世界。
此刻已是凌晨两点多,她翻出手机通讯录,找到了一个号码。
《时尚先锋》总编。
电话拨通,好半天才被接起来。那一头传来男人的哈欠声,“谁呀?”
“喂,利总编吗?我是花氏集团花瑟。贵社有一个编辑,叫……叫袁牧。太年轻了,写的文章也是稚拙,我觉得他委实难当大任。这样的人留在杂志社,只会给杂志社丢人。下次你们想做什么专题,需要什么素材,我但凡能帮得上的,一定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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