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成功找到了缔造这大不同一切的根基——《文化专利权法案》!
举世无双的国力,让此平行世界中国的文娱业发达繁荣,而接近两百年前就确定的《文化专利权法案》,为这份发达繁荣打下了最牢固基础。
经过两百年的修补更新,《文化专利权法案》已经严谨到诸如音乐、小说、影视剧等等文化作品,只要能够确认两部之间的内容重合度超过了百分之二十,那就立刻可以申请暴力机关无条件封杀模仿者的程度!
当然,考虑到非抄袭却创意类似的特殊情况,法案也规定有如果得到了首创者的授权与谅解,那么就算是内容重合度超过百分之五十,那也是不用担心会被封杀的。
另一方面,文化专利也比发明专利的版权保护期稍短些,基本上五年时间之后‘完全专利版权’保护期就结束了,接下来是十五年期的基本专利版权期,法律允许的内容重合宽容度就骤增到了45%。
至于版权收益,计算起来那就稍微有点复杂,实体版权收益、海外发售版权收益、连带及衍生版权收益、网络版权收益、特许授权版权收益、艺术家联盟捆绑版权收益、盗-版追溯罚金收益的林林总总一大堆,又涉及到不同税率的问题,看的陈默脑袋晕乎乎。
再然后,就是更让人眼晕的版权纠纷问题,再怎么完善的版权制度之下,也照样会存在版权纠纷,陈默仅看了一个诉讼时长三个月,最后才得到终审裁定的版权纠纷案例就彻底晕菜了,这让他直接略过了这部分内容,只注意到了文化产品应当在创作发表之后,三日内到任意版权局去免费登记版权这点。
丢掉版权法案的概论,陈默就继续搜索起了网络版权收益的问题。
这个新问题倒是不难得到结果——在这个平行世界的中国,哪怕仅在网络上发布原创歌曲与原创小说,只要内容好且受欢迎那就能够获得很丰厚版权收益。
就拿网上付费音乐来说,陈默查看了几个音乐网站的数据后,得到的调查结果是——那些比较火爆的付费音乐,基本上价格都是10元永久在线听、20块特许下载的样子。
这样的价钱,怎么看都好像并不能算便宜,可陈默所查到的数据最高那首歌,付费在线听与下载数据竟双双破了五百万!
虽不排除网站做假数据的可能,可就算是把数据拦腰砍掉一半,那也依然是相当大一笔钱。
而由此就能看出来,这个平行世界的中国网民,分明有着强大到近乎变态的正版消费能力啊!
想一想,这倒也是能够理解的,毕竟作为国力举世无双的唯一超级大国,国强民富所产生的巨量中产阶级,再加上便捷的网上支付系统,所转化催生出的潜在付费音乐用户基数,绝对堪称恐怖。
嗯,在这种文娱产业高度发达的世界,其实做明星演员的收益更高更快,可惜这条陈默最想走的路子,已被不作不死的前任给堵死。
如郭欣怡的经纪人所言,起码三五年之内陈默想都别想再走这条路,而且就算过几年再卷土再重来,也必定会备受刁难。
“还好,虽然娱乐圈我无法不涉足进去,但我本就没打算去做什么导演与演员,所以就不太需要烦心会被那位童颜贫乳的郭小……啊,我的面!”
陈默还没庆幸完,就被那桶5块钱的泡面给打败了。
生存问题,果然才是人类必须战胜的最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