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好的西红柿是从她手中滚落地到地面,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会找到这儿来。
他望着她,隔着几米远的空间,俩人遥遥相望。
她在这儿静静呆了四天,四天里,她命令自己不想任何事,任何人,想抛却前尘往事,想在这儿安安静静过一辈子,走完自己余下的人生,她真的不想再见以前生活中的人了。
当然,也包括门口站着的男人,你说,他怎么就能找来了呢?
她敢打保镖没有能够找得到他,可是,他却找到了她,他怎么知道她会呆在千灯古镇?
还真是奇了怪了,随心望着他,眼睛眨也不眨,不多时,便蓄满了泪水,她一向是个坚强的女人,她不会允许自己在男人面眼掉泪。
眼角翻涌着惊愕,她喃喃问:“你……怎么来了?”
他没有说话,抿着薄唇,雨伞从他指尖滑落到地,*的雨珠四处飞溅,他也没管,迈起优雅的步伐,他走向了她。
在离她寸许距离时驻足,抬起手臂,粗糙的指腹抚摸上了她的鬓发,指尖轻碰到的微凉肌肤让他心微微一颤。
不过短短的四天未见,他却感觉恍若隔世。
没有过多的言语,他只是张开了双臂,一把将她紧紧地搂姑了怀中。
一切无须太多的语言,他就能明白她的心境,她没有动,任由着他紧紧地这样搂抱着,她其实也想找一份独属于自己的安宁,可是,为什么他就能找到她了呢?
阖上双眸,静静地享受着与他四年以后的第一次深情的拥抱。
薄唇贴在了她的鬓发间,他低语:“静好,你无需独自一人承受,任何时刻,你都不要忘记,你还要我。”
她真的还有他吗?
四年前,他抛弃了她,一场阴谋让她生不如死,她失去了孩子,如今,却知道自己并不是母亲的孩子,原来,她一直都活在虚伪的世界中,生活一堆谎言中,现在的她,不知道谁还能值得她相信?
就连最亲爱的老妈也骗了她,而这一骗就是整整二十七年。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老白家的孩子,虽然,白家非常穷,在她的记忆中,她的父亲就死去了,父亲是白家唯一的顶梁柱,父亲的逝世让白家从此一厥不振,父亲死后,母亲就一个人挑起了白家所有的重担,生活的非常艰难,为了供她念大学,白家几乎是家徒四壁,以前,她一直觉得老妈视利,不太欣赏她那种性格,现在,她才知道,自己原来是天底下最不教顺的孩子。
她并不是白家的孩子,可是,老妈完全把她当白家的孩子来养不说,甚至还精心培育她,想让她成为人中之凤。
一门心思为她找一个好归宿。
老妈为了她几乎操碎了心,现在,她终于明白了,是老妈怕对不起精神崩溃的妹妹,在这所有人的里面,白老太,那个面黄肌瘦,夏天只有两件好一点的衣服可换,一件普通的棉服就能过一冬的老太太,是天底下最伟大,最可亲可敬的母亲。
她把最伟大的母爱全都给了她,哪怕是委屈自己的孩子。
如果没有她白老三,白家的其他两个孩子不可能是现在这般境况。
至少,她们可以多读一点书,如果不是她的亲生母亲,她们完全可以用老爷子留下的那笔可观钱财,完全可以让白家日子过好一些,说到底,是她与亲生母亲拖累了她们。
她内疚,傍徨,这几天,她想了很多,可是,她真的不想回去面对这一切。
面对她们的谎言,面对亲生母亲是疯子,面对亲生父亲是商场巨鳄,她们母女俩曾经被他抛弃的事实。
事实总是那样残酷,让她痛不欲生,这几天晚上,她总是做着恶梦。
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拥抱,他真狠不得把她与自己融为一体,那样她们就可以永不分离了。
雨仍然淋淋沥沥地下着,这场雨下得十分的久。
他与她并肩坐在桌边,桌上摆放了刚做好的菜品,她为他乘了一碗饭。
饭菜十分的简单,一盘西红柿炒蛋,一盘凉绊粉丝,还有一个豆腐汤,汤里雪白的豆腐夹杂着绿色的小叶菜,白与绿的搭配是如此鲜艳夺目。
没有一盘肉,这就是她四天以来最简单的生活。
她不想做荤菜,她想惩罚自己,现在,她觉得自己活着都是一种沉重的痛苦。
孩子没了,她也不是老白家的孩子。
这所有的事实都摆在她的眼前,有时候,她觉得自己活着,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他也不挑,拿着碗筷扒着饭。
俩人各自埋头吃着,静默不语,只能听到彼此咀嚼食物发出的声音。
“记得你以前喜欢吃玉米炒仁虾,还有蒜香排骨,现在变口味了?”
他的问话打破了缄默。
嫣然一笑,默然往嘴里送着菜:“你信吗?其实,我从不喜欢吃虾仁,看着就感觉恶心,我也不喜欢吃排骨。”
这样的答案似乎让男人有些讶然。
抬首,眸光凝扫向了她。
不喜欢为什么要吃呢?难道在四年前在我现在表现出来的都不是你的本色。
“因为,你喜欢啊。”
多简单的一句话语,无言诉说了当年她对他是有多么的痴情,她爱他,爱到完全为他奉献一切,以他的忧为忧,伤为伤,悲为悲,沈静好,多么没原则的一个女人,为了爱,她可以抛弃所有,失去自我,甘愿整日待在家里,为他熨衣做饭,依偎在门框处静静地等待着他的归来,就像是一个痴心守候丈夫的妻子。
四年的沈静好就是这样的一个没什么理想与抱负,整日围着一个男人转的小女人。
原来……
藤瑟御突然就感觉心头如有万只蝼蚁在啃噬。
原来,四年前整日围着他转,甚至偶尔会让他觉得厌烦,叽叽喳喳的小女人,居然是用着整个生命在爱着他。
突然间,他觉得自己很不是人,到底错过了什么?
她怀孕了,他不知晓,甚至还怀疑她与其他男人有染。
她把他爱入骨,有时候,他都怀疑她是不是冲着他口袋里的钞票。
其实,沈静好自然随性,骨了里也是一份倔强,而这份倔强,从前,她是从不会在他面前表现出来。
吃罢了晚饭,她捡了空碗去洗,然而,他却拉住了她的衣袖,轻轻地说了一两字:“我来。”
他把碗全部抱去了洗碗槽,藤老板干起家务活儿来动作也麻利,不到几分钟,碗筷锅灶全被他清理得干干净净。
随心走向了隔壁一间小屋,小屋子里早被她打扫的纤尘不染。
她站在房间中央,默然地望着屋子里的一切陈设,只是简单的几件家具,家具都梨木香的,虽古色古香,却仍然可见老旧的痕迹。
刷完碗,他徒步走了进来,站在她旁侧,与她一同静静地观望着这间不足三十平米的屋子。
他知道这里有她抹不去的难堪记忆,那是他对她一辈了的亏欠。
“咱们的哪个女儿就是在这里出生的。”
四年前,她躺在那张床上,肚子痛得要命,在床上翻滚着,泪如雨下,额角,脸颊布满了汗水,当时,房东老板娘怕她死在这儿,赶紧去找了一个赤脚医生,那医生过来呆了一段时间,发现她内裤全是满满的血痕,吓坏了,哆嗦着让她们赶紧想办法转送乡镇或者县城医院,否则,大人小孩恐怕不保。
房东老板娘吓得面色铁青,飞快去找来了工地上的刘坤。
“我当时都以为自己就会死在这里了。”
微微转过脸,她看向他,脸上弥漫着一抹笑靥,那笑靥是从未有过的动人。
她说得云淡风清,可是,任谁也难想象得出她当时经历的绝世痛苦。
“藤瑟御,你说,死了该有多好。”
负疚,愧久啃噬着他的心,一把将她箍在了怀里,死死地按压着她的头,不让她抬起头,而两滴泪水却从他眼角滑落,顺着鼻梁一路下滴。
她是他心中唯一承认过的妻子,他纵然有滔天的权势,却没能保住他们的孩子。
在她经受万般苦难之时,他根本就不知晓发生的这一切。
当时他在做什么呢?是坐在办公室指点江山,还是在倒头大睡,也或者正穿梭于不同的国家间洽谈一切能光扬‘财富’无穷无尽的商务合同。
“对不起。”他的嗓音傻哑,这是他第一次觉得如此愧疚一个人。
这是他毕生以来唯一对不起的女人,却是他这辈子最难忘,也是最心爱的女人。
对不起,有用吗?
说千万过对不起也无法让时光倒流,也无法让女儿起生回生。
“藤瑟御,你说,你们男人为什么要把事业看得那样?”
“平淡,也是幸福的。”
平平淡淡,一家人健健康康呆在一起,没有大富大贵,却有你依我侬,一辈子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成功的背后总是要付出太多的艰辛与代价。
上苍似乎待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
给了富贵权利,你必然得不到爱情。
没有荣华富贵,你必然可以得到一份平淡的幸福。
所以,幸福没有一定的标准,只要你心里觉得幸福就成,而曾经的她,就把能与藤瑟御走进结婚礼堂,能与他平淡过一辈子,看成了幸福的标准,看着她沈静好一生的包负与理想。
多没志气的女人。
这样的问题藤瑟御无言以对,毕竟,当年,是他因为事业而抛弃了她。
“对……不起。”他是一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目空一切的男人,他从不会向任何一个人低头,更不可能对任何人说一句对不起,可是,现在,他觉得就算向她说千万句对不起也能洗清自己的罪孽。
也许,他曾经伤了无数女人的心,所以,现在,这是上苍给他的报应。
“她长得像谁?”
“像你。”
“刚生下来时,我看到她,就等于是见到你,那小鼻子,小嘴巴,还有小轮廓,完全与你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她的小手,小脚很长,当时,房东老板娘看到了,高兴地尖叫着夸她好漂亮,说她手与脚都好长好细,以后,一定能长很高。”
如果她活着,一定是一个优秀的孩子。
“是呵!”他落寞一笑。
“无论像你,还是像我,都一定是一个漂亮的孩子。”
而他却与她无缘,他不知道她的存在,知道的这一刻,她就已经灰飞烟灭了。
谁曾会想到,四年后,她们会这样紧紧地拥抱在一起,谈论着她近去多年的孩子。
“如果你爱她,如果在你心里,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在意,就请你去把凶手找出来,以慰你女儿的在天之灵。”
“你的意思是说,她是被人害死的?”
这是随心第一次开城布公与他谈女儿的事情。
“是的,她是被人抱走的,抱走她的人是谁,我不知道是谁。”
其实,她隐隐也有察觉,视她如眼中钉,内中刺的人,只有那个几个,只是,她没有找到证据,也不敢妄下定论。
“好。”他藤瑟御发誓一定会找出凶手,为他夭折的孩子报仇雪恨。
“好了,这些伤心事就不提了。”随心吸了吸鼻子,用衣袖擦干了眼角的眼泪,冲着他嫣然一笑。
笑容妩媚动人,不论她如何穿着打扮,总是那么明艳动人,因为,他的女人丽质天生。
“明天还是跟我回去吧,许多事,始终要面对。”
“如果你不喜欢,可以暂时不用回去面对她们,住雪棱园也行。”
雪棱园只有他一个人居住,没有他的允许,任何人都不敢去打扰她,他亏欠她的太多了,他藤瑟御向苍天起誓,从此后,他一定会把她保护在自己丰满的羽冀之下,不让她受任何一丁点儿委屈。
她没有回答,男人却以为她用沉默代替了回答。
晚上,她们洗完澡完是和衣躺在床上的,乡下的深夜总是异常寂静,刚下了一场雨,空气是前所未有的清新。
她披衣起床,走向了院子里外面的那一片琼花树,树枝头开满了树树琼花,花瓣儿粉红,一阵微风吹来,片片花瓣从枝头飞落到地,花香味儿扑鼻,带着泥土清新的气息。
望着一树树的琼花,她感觉到了旺盛的生命力,人的一生何其苦短,应该增加珍惜才是。
也许眨眼间就过去了几十年,刹那芳华。
手臂被人一勾,她便落入一个温热的宽阔胸怀,薄唇贴在她的额角,气息灼热,低语:“在想什么呢?”
“这是美国运过来的品种,叫琼花,又叫两生花。”
“雨后,这些花儿都盛开了。”
一朵一朵,一枝连着一枝煞时好看。
男人抬手摘下就近一朵,将花朵别在了她的鬓发边,故意歪着头,隔着一定的距离观望。
“美不?”
“很美。”
“真的?”
“在你所有的女人中,算不算最美的?”
“算。”
小拳头如雨点般砸下,砸到了他厚实的胸膛上,他动也未动,任由着捶着,打着。
只是一双眸子盛满了痴情,就那样一瞬不瞬地盯望着她。
这个男人在说谎,她最长得不可以,可是,藤瑟御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子哥儿,什么人间美色没见过,他的女人一萝筐,第一次见他时,她就知道的。
她们的见面,是她朋友为了利益,把她亲自送上了他的床,虽说那一夜,俩人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关系。
这也不难让她猜测,在生意上,有多少的人为了讨好巴结他,而想方设法送上美人供他享用。
她曾对他说过,只要我们在一起时,你能够一心一意对我就好,以前的我不想追究,事实上,她也没办法追究。
谁让她遇到他是这样晚。
以前人家的女人,她如果揪着不放那就是不识大体,毕竟,那时候,他都不认识她,凭什么为她守身如玉。
她会全身心地对他,她也希望他能那样对自己。
“说谎。”
她不在乎当面拆穿男人的谎言。
“真的,就算你不是最美的一个,在我心中,你始终是最特别的一个,你仔细想想,四年前,与你在一起时,我是不是一直就没去找过其它的女人。”
他狠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她看。
“腿长在你身上,我怎么知道你没去找其他女人。”
“话也说回来了,你那种有钱的公子哥儿,怎么可能一辈子甘心就守着一个女人?以前或许我很在乎,但是,现在,我已经没精力去想这些了。”
四年前,她爱他入骨,所以,愿意为他做很多事,没有自我,愿意整天围绕着他转。
四年后,她说一切都不在乎了,似乎标志着,他在她心中已经没有了什么地位。
她再也不是过去那个为爱痴狂的沈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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