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燕的国都定在成都,如今叫做锦京。这里的秋,多雨少晴。一入了秋,常常就是这样的密密的雨,蒙蒙的天。细细的雨丝绵绵地沾在屋檐上,落得多了,就融成微凉的水滴,一点一点地坠下来,坠在青石板上的浅浅的小坑里,“滴答”一声,溅开一朵小小的水花。
天色不好,屋里就有些阴沉晦暗。沈明嫣醒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起得早了。为了亮堂些,屋子里那些层层的纱幔都挽了起来。糊着碧纱的花窗半开着,清冷的秋风带着淡淡的芙蓉香就飘了进来。
窗下有一个浅浅的池子,铺了五色的石子,养着几尾锦鲤,粼粼水光里悠闲的游来游去。院中遍植着木芙蓉,此时正开得一派繁华锦绣,波光花影相交辉映,分外的妍丽雅艳。
沈明嫣坐在临窗的花梨木书案前,正静静地抄着书。她今日穿了件素色菱花暗纹的交领窄袖衫,月白色罗裙上印着云外秋雁的浅影,清凌凌的一身衣裳,却越发显得她眉黛唇红,肤白胜雪。因了连日的疾行赶路,再加上回来这几天来,吃的是不见半点油花的白菜豆腐,沈明嫣很容易就瘦了,衬着这一身的素白浅蓝,颇有点弱不胜衣的感觉,倒把她乐的——脸上的小肉肉没了,多好呐。
“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沈明嫣在素白的宣纸上,落下最后一笔,今天的书也就抄完了。搁下笔,沈明嫣揉揉酸得硬掉了的手腕子,暗暗呼了一口气,幸好这些《女戒》、《孝经》都是用文言文写的,字数不多,每天抄个十遍还是受得了的。
刚到傍晚,紫苏就掌起了灯,落地七枝莲花灯一点起来,屋子里就亮堂了很多。院门“吱吱呀呀”,推开又合上,半夏也拎着个红漆食盒回来了。
“夫人特地吩咐厨房给姑娘炖的冰糖雪梨燕窝,姑娘快趁热喝了吧。”半夏把她拎着的食盒里的饭菜都摆好,见沈明嫣坐在桌前,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便递上一盏白瓷小盏,盏上盛着只装着燕窝的雪梨盅。
还是娘亲比较疼女儿,沈明嫣拿着小汤匙舀着雪梨里的燕窝,感动不已。回到家后,沈明嫣就被禁足在这个小院子里,不准出屋子。除了罚抄书,饭食也成了清汤寡水,不是白水煮青菜,就是白水煮豆腐,还轻盐无油,真心崩溃。对于吃货属性的人来说,那是痛不欲生呀。沈明嫣想吃肉都想得眼冒绿光了,日日盯着窗下的锦鲤流口水。今天吃到甜甜的冰糖燕窝,总算解了点馋。
“夫人还说了,明天有个赏花会,让姑娘准备一下呢。”半夏见自家姑娘吃得高兴,不由欣喜,语气也轻快了些。她和紫苏比姑娘大了四五岁,可以说是看着姑娘长大的,私下里早把姑娘当做亲妹子来照顾。姑娘不见的这些天可把她们几个急坏了,姑娘回来后又被罚了,她嘴上不说,心里却是心疼极了的。既然夫人要带姑娘出门做客,可见是要给姑娘解禁了。半夏一高兴,也顾不得伺候沈明嫣用饭了,忙去打理明天的衣饰,务必要让姑娘明个儿力压群芳。
“哎,姑娘今晚可要早些歇着,养足了精神,气色才好呢。”朱槿拍手乐道,“奴婢们这就去给姑娘准备热水沐浴。”拉着月见乐淘淘的去了。
沈明嫣见几个丫鬟喜气洋洋的样子不由摇头失笑,怎么有种她终于出狱了的赶脚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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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现在住的地方是天佑帝(魏王赵熙)御赐的宅子,不是很大,只七八个小院子,一处花园,但胜在精巧雅致,很有江南园林的风范。离蜀皇宫也近,算是较好的一处宅子。
作为蜀燕这地界上珍稀的皇亲国戚(除了沈家,天佑帝的亲戚就只有个蜀王没带走的庶女,比蜀地的特产猫熊还稀少),沈家的物质待遇还是很不错的,权势上却只能说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
沈家虽然还是有个晋国公的头衔,沈家父子却因为要守孝丁忧,不能出仕。门生故旧又多在北燕,在这蜀地的朝堂上却是没什么势力的。不过有没有实权,沈琳也不在意,每天同谢玄之一起练练剑,打打拳,回来种花养鱼,看书写字,日子过得越发舒坦,隐隐有发福的趋势。
吴氏也是闲着,现在家小业小的,沈琳的那些婢妾也早就打发干净了,没那么多烦心事,夫妻两个仿佛又回到了蜜月期。之前为着沈明嫣的事他们夫妻俩是愁出了几条皱纹,多了几缕白发。如今不省心的闺女回来了,他们夫妻的皱纹都变平顺了,至于争权夺利,谁有那闲功夫去操这个心呐。现下沈琳夫妇更操心的是赶紧给闺女找个好女婿。
“目前适合的人选只有户部顾尚书家大郎和谢州牧家三郎,这两个孩子我都见过,看着都是挺不错的孩子。”吴氏卸去钗环脂粉,只着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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