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白马饰金羁, 连翩西北驰
大草原之上,昨夜的秋雨刚刚落罢,天空苍翠欲滴,一弯彩虹清晰地挂在天边,空气中清新异常,草丛之上不是低下几滴露珠。
秦川一袭青衫,骑在骏马之上,打马而行。他一手拉着缰绳,一手则捏着一个样式古意的酒葫芦,时而仰头畅饮一番。骏马驰骋带起的阵阵凉风迎面拂来,吹着他青色的单薄衣衫之上,猎猎作响。
这番塞外之行,也算收获颇丰,不仅学到了李寻欢的飞刀绝技——小李飞刀,更是将身上的武功在生与死的历练之中,在李寻欢的指点之下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原书中双龙的武功一日千里,正是通过以战斗来磨练自己的武功,这实乃最佳的快速提升武技的方法!只是这样的招式并不适合于每一个人,双龙那是有主角光环个笼罩,自己要是没有李寻欢的几次救场,恐怕早已埋首在这大漠荒山之外了。
回想到自己在塞外的种种行动,秦川不禁自得不已。
灭狼盗,一剑杀了肆虐辽北、杀人无数,号称“夫妇恶盗”的深末桓与木铃二人;破坏了大明尊教的几次好事,还无意中救了追杀自己的独孤凤;突厥声名最着的高手之一、毕玄的亲弟暾欲谷也被自己杀死,最后还惹出了大唐三大boss之一的武尊毕玄……
兴致大起之下,秦川忍不住握住手中的酒葫芦一口气将剩余的酒全都灌进肚子中,然后才畅然大笑着连呼痛快,然后就高声吟诵起曹植的古诗《白马篇》来。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边城多警急,胡虏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左顾陵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短短的几月时间,真让秦川有些恍若过了一生的感受:
出塞之前,他实力弱小,武功也没有大成,面对各大门阀势力、武林高手,小心翼翼,生怕无意中得罪某些人,惹来杀身之祸。可是现在这样的情况终于一去不返,他再也不惧任何人的威胁。
据李寻欢的描述,现在自己除了老一辈的高手之外,在新一代的年轻高手中,他不会输于任何一人。即便真打不过也可以逃嘛,天外飞仙身法经李寻欢的指点,以及和太极拳架的融合,早已大成。
至于诸如李阀、宋阀、独孤阀之类的门阀势力,秦川心中却也有招数对付。
创建自己的势力,在黑暗之中充当无名的王者,无声无息积蓄实力,直待潜龙在渊的一刻!
既然自己被公认为说书这行的创始人,那自己这个说书人的祖师爷创建一个说书人的行会的话,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说书人游走天下,茶肆饭店旅馆都是他们的活动场所,打探消息绝对灵通!只是让说书人打探消息还可,真要是江湖厮杀就是天方夜潭了。
因此光有一个情报网络还不成,必须有自己的武力。秦川对此也是胸有成竹。早在塞外和大明尊教这个邪教组织打交道时,他就联想到,金庸先生的小说中唯一可以和明教媲美的江湖组织是什么呢?不错,正是丐帮!此时,丐帮还未建立,自己正可以在各大势力之下,建立起丐帮。这乱世之中,乞丐何其之多,只要稍加组织,绝对是一个可以在关键时刻左右时局的势力!
对于随处可见的乞丐谁会注意呢?这个时代,所有人都认为只有习武之人才算是江湖之人,而身无任何武功,靠乞讨为生的乞丐是最最下贱之人,如何能和他相提并论。门阀权贵更是如此,各方势力同样不会把注意力去投向这些始终陪着笑脸的乞丐。便是双龙出身市井,恐怕也不会对这些人多加理会。
可惜所有人都不知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道理。大象根本不怕一只蚂蚁,但是一群呢?一群牙尖齿利的食人蚁呢?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农村包围城市!底层的声音同样需要被人所知!同样需要爆发出自己的声音!
自己可以给这些人带来希望,带来生存之道,甚至可以带给他们尊严,如何不可建立丐帮!
想到自己可以从乞丐群中抽选一些有潜力的年轻乞丐传授他们武功,到了丐帮一旦出世,必定会声闻九天、让所有人大吃一惊的场面。
秦川想着想着不禁兴奋起来,狠狠的拍马急行,早日返回中原的心思愈发的急迫了。
马儿打着响鼻,在大草原中迅速前进。
&n...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