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倒在了地上的角落。
那群血虫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窸窸窣窣地爬进豆腐脑里,被甜得晕眩了,在地上幸福地团团乱转。
薛不遗:“……”
秦起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这一整晚,薛不遗都如同刚从寒潭里捞起来似的浑身散发出寒气,明明容貌明艳,却硬是没有一个姑娘敢正眼瞧他一下。
这一晚正逢立春,镇上张灯结彩,火树银花,镇民们敞开门户,纷纷前往道庙拜上一拜。
秦起带着薛不遗去成衣铺。
现在虽然已经二月,可天气仍然寒冷,呵出来的气都是白的,秦起和薛不遗却穿得十分单薄,毕竟修行之人不畏寒暑。
原本秦起仍是炼气三层的时候,觉得冬天很难熬,他体内真元单薄,再加上韶环宫山高,寒气无处不在。但是现在提升到了炼气七层,好似完全换了一个境界,不止不再感觉寒冷,还因为体内天灵根无时无刻吸收天地灵气的缘故,反而觉得体内有无穷无尽的暖气来源。
自己原来只能算是一只脚踏入了修.真界,从今日开始,就算是真真正正的修士了,一切都将不同。
“阿羞,你喜欢什么颜色?”秦起站在成衣铺里挑选。
薛不遗对穿着并不在意,原先还是棵草的时候,日日被秦起揣在怀里,反倒更在乎秦起的衣服面料,是否会刮伤自己。
但是相比暗色面料,他更喜欢新鲜一点的颜色,便随手指了一匹红色的布。
老板娘趁着薛不遗低头时,才匆匆抬头打量了他几眼,这人气势太盛,叫人不敢直视,容貌艳丽,偏向阴冶,但这样一个人,容貌如何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浑身宛若万年不化的冰雪,寒意中又稍带杀意与煞气,像她这种毫无修为的凡人,哪怕只看一眼,都觉得五脏六腑俱隐隐作疼。
秦起不禁好笑:“大红色是成亲用的,等你成亲的时候我再买给你,到时候别忘了请我一杯喜酒。”
成亲?喜酒。
薛不遗修炼多年,但是甚少在凡间待,大部分时候都是找处洞府修炼,这一修炼就是几百年,出来以后便是杀人,或者被追杀,倒是对俗世的许多规矩不太清楚,但是他也懂得这“成亲”二字是什么意思。
他顿时耳根一红,脸上却冷漠道:“就要这匹。”他单手一抓,力气十分大,就将布匹从秦起手中拽了过来,紧紧抱在怀里,像是生怕被谁夺走了似的。
老板娘注意到他耳根泛红,心都碎了,方才五脏六腑都白疼了,就像是感觉男神一秒变成男神经一样,这人不可貌相,也不可单单看气势,气势如此强盛之人,所作所为却如此违和。
秦起顿时哭笑不得,让老板娘把这布匹按照薛不遗的尺寸做成成衣,送过来。
老板娘原本战战兢兢地面对这人,此刻却放心不少,于是拿着布尺前去测量。
薛不遗冷冷一瞥。
老板娘脚步一缩,恐惧地扔下布尺逃走了。
秦起只好冒充裁缝,手动给薛不遗测量好,小团子长大后变成了大团子,身形颀长,比自己还要高出一头,浑身线条,无一不是最优美的。秦起一边测量,一边羡慕嫉妒恨,不过此刻自己尚且还只有十六岁,应该还会长个头,再加上蛟龙血脉也不可小觑,日后应该会长成一个伟岸英俊的男人!
两人没有在镇上多转,便回到客栈里。
薛不遗一回到客栈,便抬手一挥,将地上的血虫统统扫到一边,这血虫也学乖了,兄弟姐妹屡次在他手下丧生,其余的也不敢贸贸然靠近他,大部分都回到了绿玉根中,只余下几只听从秦起的吩咐,去了房间外面和客栈外头各个角落站岗。
秦起盘腿坐在床上,想起要抓紧时间修炼,便拿出了那本《修仙诀》,这决一拿出来,房间里就立刻充盈起一股与两人截然不同的真气来,书写这本仙决的人,修为应当远远比秦战和韶环宫各长老要高深,仅仅是亲手写下的几张纸,便能够让人感觉到强烈的威压。
这样的修仙诀,秦战怎么会交给自己,秦起想破脑袋也想不通,便不再去想。
薛不遗也感觉到了,蹙了蹙眉头。
秦起为了避免他多疑,就将今日秦战如何将他带离秦家,如何将这本《修仙诀》交给他的事情一一讲述。以现在大团子金丹后期的修为,倒是也可以用这本修仙诀,只是这本决仙气太盛,不知道是否利于妖修。
薛不遗的注意力却全然不放在这上面,他对秦家一伙人都没有好印象,在他的世界里,原本就分成两类人,要杀的,不杀的,如今又多了一类,要牢牢绑在自己身边的。秦起想提高修为固然不错,但是修为如果一直就这么低浅,自己也不会嫌弃他。
只不过,像这种《修仙诀》,不过是前人留下的一本提升修为的心法罢了,上一世他也见过不少灵器法器,却觉得没什么意思,并没有用心去找寻,一切法宝都只不过是外在辅助,真正的实力强大不需要依赖这些。
因此他含糊地点了点头。
秦起却会错了意,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不会不识字吧?”否则怎么会见到《修仙诀》这种宝物都不惊讶也不欣喜?!
谁知他这一问,薛不遗脱衣服的动作一顿,紧接着面色一点点绯红,直至红到耳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秦起就这样无意中发现了个天大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