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镇,虽说只是个镇子,可沟通南北客商,极其繁华,道路两旁商铺林立,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这就到了?”人到了镇上,孙晴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她在秀禾村也生活了十几年了,从不曾像今日一样,这么快就到了镇上。
嗯,她家的这野猪,还真是本事。
“娘,下车吧。”
宋挽歌扶着孙晴从猪车上下来,孙晴看着立在车边的男人,见他又换回了前日里的那破烂衣衫,嘴角忍不住一抽。
不知道的,还当是她家的下人呢?
今日里,他替她撑了场面,驳了周氏的面子,孙晴心里高兴,对他不免也宽待几分。
“你也跟着我们一起来吧。”孙晴的声音虽然仍旧不冷不热的,可态度却好了许多。
容焱当即点头。
几人将猪车赶到了停车的地方,给了那看车人几文钱,让他帮忙看着车,三人就相携离去。
离开前,宋挽歌还隐隐听到身后人的议论:“你说这年头稀不稀奇,见过牛车马车,甚至是人车,还没见过猪赶车的?”
那是你们无知!
宋挽歌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
转过头,冷不丁对上容焱的眼睛,吓了一跳。
谁知——
她就看到,他学着她的模样,翻了一个白眼……
宋挽歌:“……”
有趣吗?
呵呵,幼稚!
他们先去了成衣铺子。
如今这成衣,可不便宜,尤其是喜服,就算差点的,也得一两银子一套,有这个钱,扯了布,两套都能做出来了,且质量还比买的好。
可宋挽歌明日就要成亲,自然没有时间去做,孙晴只能狠心给女儿买套喜服。
孙晴原先给她挑的,是二两银子的那套,摸着质地舒服,上身效果也好,不过结账的时候,宋挽歌偷偷跑过去,与那掌柜说了几句话,让那掌柜将那喜服换成了便宜的那套,剩下的银子也没要回来,而是折了两套衣衫给了容焱。
孙晴瞧见了,也没说什么。
宋挽歌索性就让他进去,将身上的那套烂衣给换了。
容焱出来时,果然周整了不少。
宋挽歌给他挑的是长裤短衫,穿在身上显得人格外精神,瞧着倒是顺眼了不少,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那一脸的大胡子。
她琢磨着,等日后他俩成亲后,她一定想办法将那大胡子给去了。
出了成衣铺子,孙晴又带着她去了喜饼铺子,买了些喜饼和一些成亲用的东西。之后又去了一些其他的地方,等到从脂粉店出来的时候,隔着几步距离,宋挽歌瞧着等在那里的容焱,忍不住笑了。
男人生的高大,站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瞧见,此刻他面前的东西堆成了小山,只露出了半个脑袋,和两双眼睛。若单看这些,竟然觉得他长的很俊!
容焱似乎是察觉到了她在看他,然后冲着她——
翻了一个白眼。
噗!
这人还有完没完了?
她走过去,将一些东西,从他的手里接过,闷声道:“以后不准冲我翻白眼。”
“为什么?”
“你还翻得劲了是不?”
宋挽歌瞪他,容焱却并不生气,反而冲她一笑:“衣服,喜欢。”
她瞬间就没脾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