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京城依旧繁华,行人熙熙攘攘,车马川流不息。杨书漫步于市井之中,感觉身上越来越舒服。
连脚步都轻快了许多。
“果然,就该出来走走。”
旺盛的人气,对阳火的恢复也有很大帮助!
正琢磨着该吃点什么,忽然有人跟他搭腔。
“你这后生,才一天没见,面色怎的这般虚浮?”
回头一看,竟是昨日卖黄豆的小贩,朝他挤眉弄眼的调笑:“年轻人要知道节制啊,不然到了我这岁数,可经不起房中老虎的折腾。”
杨书脸色一黑。
南城这块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怎的天天遇上这么个二皮脸。
听他话的意思,爷们今儿这面相,像是纵欲过度,肾水不足?
等等……好像还真是一个道理。
但话也不能这么说啊!
旋即怒道:“去去去,别搁这儿胡咧咧,我这身体壮实的很。”
说着还推了一把,小贩挑着担子打个趔趄,稳下来继续笑:
“哎呦呦,这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仗着年轻不进补,绝非长久之计……你这后生人不错,小老儿这边给你指条明路,走不走就看你自己啦!”
杨书本欲离开,听着这话却放缓脚步,转过头来微微挑眉。
小贩连连点头。
杨书轻咳一声,左右看看,揣着袖子凑了过去。
……
一转眼,杨书已经到了南城边上,隔着街道打量一家饭店。耳边回想着黄豆小贩的言语。
“悄眯告诉你,右安门那边的恩和顺今儿刚进一批鹌鹑,拢共也没几只,先到先得,错过今天,不知又得等多久。”
“要知这恩和顺的鹌鹑,那当真是一绝,不止进补,还是美味,小老儿有幸吃过那么一次,至今记在心头。”
“年轻人,把握机会啊!”
杨书不禁好奇,当真有这么厉害?
天眼望去,后厨正在备料,其中就包括十几只野鹌鹑,正拔毛放血,洗净内脏。
那厨子随手一扔,两条鹌鹑腿一抖一抖,滑腻腻的委实诱人。
杨书抿了抿嘴,口水往肚子里流。
两天没吃肉了……
须知这烹调过的鹌鹑细骨多肉,肉嫩味香,香而不腻,一向是野禽上品,达官贵人都喜欢的紧。
红楼梦第五十回,老太太听说在吃鹌鹑,都没忍住令探春取了两条大腿来。
史老太君什么没吃过,见了糟鹌鹑也管不住嘴。
嗯,单纯是好吃。和鹌鹑补五脏,益精血,温肾助阳,增长力气,强壮筋骨没啥关系。
再看这恩和顺饭庄,往来宾客衣着华丽,皆是乐呵呵的进去,笑呵呵的出来,想来厨子的手艺相当不错。
杨书抽抽鼻子,更坚定了这个想法。
闻到味儿了!
香!
就是这……兜里的钱不多啊……
搓着小黑菩萨给的三个银疙瘩,杨书犹豫了大约三秒钟。
磨蹭个锤子!
吃!
杨某人正是需要进补的时候!
李太白说得好,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我顶着一只天眼,花点银子要是还抠抠搜搜的,二郎神听了得笑掉大牙!
杨书大踏步走过街道,迈进了恩和顺的大门。
当下便有小二躬身来迎。
“客官您几位啊?”
杨书抖抖袖子,露出手肘,豪横的一挥,走动中高声回道:
“一位,楼上要个好位置,好酒好菜招待着,爷们今儿个,要吃顿好的!啊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