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联谊没什么兴趣,但舍友看上了文院的姑娘,这些天正可着劲在追。
所以他们一个宿舍集体出动,都是为了给舍友助攻。
他觉得无趣,也对那些小吃点心没兴趣,就想找个角落坐着休息。
然而环顾整个体育场四周,除了遇天涯坐着的那里,其他不是三五成群人满为患就是小情侣窝在一边不可描述。
犹豫再三,他还是坐到了遇天涯身边。
干坐着也尴尬,交个朋友又不会掉两块肉。
他是男生,所以主动开口,主动邀请,主动带着人小姑娘一起玩。
面具被撞掉的那一刻,项斯年其实非常惊喜。
居然是她。
“除了michael Jackson,还很喜欢paul maccartney。”
遇天涯对beatles了解不多,其中成员也只听过名字:“我不熟悉,但感觉是不是John Lennon更大众?”
“Lennon的经历和人生更传奇,但单纯论音乐,paul无人能敌。”
这话说得张狂,遇天涯听在耳里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人人都有欣赏的偶像,就像她也觉得michael Jackson是流行乐之王,旁人都比不了。
那天晚上两人一直在聊音乐,遇天涯向他抱怨:“身边都没什么人听他们的歌了,难得遇见能聊这么久的。”
“都是多年前的当红歌手了,音乐口味随着时代发展也在变化。但beatles和michael Jackson在乐坛的地位已经奠定,没人能撼动。”
巧合却又精彩的相遇,两人不约而同,十分默契地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后来遇天涯去到利物浦的beatles博物馆,还曾想起过这天晚上遇见的陌生人。
有些记忆如烟花般短暂,但却始终绚烂美好。
她随手写了一张明信片寄回鹤市给自己,收件人的姓名却是“黑色面具”。
当时她还在beatles贴吧发了贴,po了很多博物馆相关照片,最后压轴的就是那张明信片,只说虽然没有地址也没有任何其他联系方式所以没办法寄给那天遇见的陌生人,但她一直记得他。
那是她满世界乱跑的两年里,唯一一张没有发去旧金山的明信片。
“我记得你。”
项斯年看着办公室角落里的遇天涯,又一次主动开了口:“我们在鹤大见过,很多年前。”
遇天涯其实很诧异,可面上看似平静的表情保持得很好:“在食堂不小心撞了你,我也记得。”
项斯年西裤兜里的手渐渐放松,他很轻地摇了摇头,嘴角浮现了一丝笑意:“黑色面具,beatles。”
遇天涯淡定的表情瞬间崩塌。
项斯年收回目光,很满意自己扔下的这颗炸弹。
“姨妈问元旦哪天有空,回去吃顿饭。听织音说你和女朋友复合了,叫你一起带回家。”
顾惟省颔首,似是根本没看见遇天涯的变化:“周天中午。”
“行,到时候见。”
项斯年转身推开总裁办公室的门,在即将出门的时候停顿了一下脚步,好像决定了什么大事一般又放下了扶在门把手上的手:“那张明信片,你po在贴吧上的图我看见了,多谢。”
他的笑意更深,眼角眉梢都写着“高兴”两字。
遇天涯却觉得天都快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