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世界杯,自家门口开奥运会时的场面。
可惜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夏言只觉得他们吵闹,干脆便躲在家里图个清静。
反而是苏小馒这段时间一直早出晚归。
他问她去哪里了,一开始她还支支吾吾,后面才肯说了实话。
原来她借助这次烈阳宗收徒引发的盛况又干起了老本行,同时给出的理由都非常充分。
如果她再不趁此良机搞点钱的话,恐怕都负担不起两人往后的生活开支。
对此夏言并没有多说什么。
表面上她是为了养自己才去偷盗,可实际上即便没有自己难道她便不会去偷盗了吗?
归根结底。
她是一个贼。
一个从事偷盗活动为生的贼。
所谓惯偷惯偷,贼性难改。
你不可能指望她在短时间内丢掉自己赖以谋生的饭碗。
尽管她一向有自己的偷盗原则,但贼终究是遭人恨的。
万一哪天不慎失手又或者遇到硬茬子就彻底栽了。
飞鹏庄血淋淋的教训可还没过去多久呢。
奈何她却有点记吃不记打,好了伤疤忘了疼。
既然她作出了这个决定,那么自然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毕竟她不是每次都能有好运气遇到夏言这样的人。
苏小馒开始忙碌自己的“事业”后,夏言平日的生活里都少了一个能说闲话的人。
每天除了听老先生给自己上课外,其余时间他基本都在看书中渡过。
神秘空间的经历早已让他习惯了孤独与寂寞。
何况眼下他又身处在这个世界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每天还有人说说话,甚至还能看看书消遣。
所以他丝毫都没有感觉到孤单与无聊。
这天。
夏言看完了手头上的最后一本书。
他见时间尚早,独自一人在家又无事可做。
干脆便生出了出门买书的心思。
今时不同往日。
虽然往常出门他都会拉上苏小馒一起,问题是当时他人生地不熟的,自然暂时需要苏小馒的帮助。
现在他已经在长宁府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该熟悉的基本都熟悉了。
哪怕他一个人出门都照样能找到回去的路。
不知道路不要紧,只要会问路就行了。
反正他记得苏小馒住的坊市与街巷,甚至这一片的街坊邻居多多少少都知道自己以及他和苏小馒的关系。
事实证明。
人长得好看就是容易让人记住。
至于买书的钱他是不缺的。
无非是苏小馒这段时间无暇照顾他,干脆便给他钱让他自己出门解决吃饭问题,同时需要什么自己买什么。
这笔钱夏言没怎么花。
他早已经能辟谷,吃饭更像是习惯和满足口腹之欲,吃不吃都无所谓。
同时自己也没什么特别想要买的东西,结果钱就一直放着没动,如今买书正好派上用场。
“咦?”
与此同时。
正带着魏子夜在长宁府四处游逛的陈猛忽然在路上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顿时瞪大眼睛忍不住发出了惊疑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