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风却笑,“他那方面呢,我自己就真的不知道,那他是你的人我也不会幻想他。可自己不知道,不幻想,也就真的会有好奇心听人讲。”
“都谁讲过?”微婉仰脖喝一大口,打出一个饱含危险气体的嗝。
怡风耸耸肩,故意眼神花花,“很多人咯。Lauri啦Wingy啊,Joey啊Sammi啦。你姐汪凌茜啦。其实,你和毅凡呢的确是太熟了点,但这种事,不到真正做时,谁也不知。”她提出了一个最中肯的建议,“我建议你们试一下,说不定就很和谐。”
“胡说!”微婉想也没想,脱口而出,“那不成□□了吗?他就跟我哥一样的!”
怡风饮下她的酒,若无其事,“怎样呢?你也不是没和你哥谈过恋爱。如果阿哲都可以,毅凡有什么不可以。”
微婉被这句话噎的很难过。
“怡风。”她低头盯着双手间的易拉罐,“我没跟我哥那个过。……我还以为,你和他们不一样,是相信我的。我不是为自己辩护,而是,我哥他是个好人,他根本不会做出那种事。”
其实,他们都这样想才最正常。
如果姐姐相信,花园中什么也没发生,就不会跟哥哥吵了那么大的一架,砸了那么多东西。真的,那个阵势,即便以汪凌茜小姐的标准来说都算火山大爆发了。姐姐一向觉得哥哥和她不正常,一朝确定,必然要把先前积攒的所有怨气都发泄出来。
如果养母相信,哥哥和她都停在了那一刻没有逾越最后的大限,就不会在一月份凌晨两点的酷寒中,将只穿一条薄裙的她扔出了家门,锁在外面,任她哭喊求饶也不理睬。第二天太阳升起,她睫毛都结了冰霜,冻的人事不省。那晚之后,每年冬天她手脚都会生冻疮,提醒她曾经发生过的事。
有些事,真的不是想忘记就忘记。
如果养父相信,他的大儿子没有坏到欺负寄住在家里的可怜的孤女,哥哥也不会在他书房里跪了一整晚。
最后这件事谢场,台词如下——
汪父:“过两年,她年龄够了,你必须娶她。汪家的男人不会始乱终弃。”
汪母:“什么?我唯一的儿子,怎么可以这样不明不白的糟蹋了?”
汪凌茜(尖叫):“这个家我待不下去了!”
至于哥哥,他转身走出家门,再也没有回来。
至于她自己,她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了。
但她还记得汤毅凡那家伙的混账话。能忘吗?
他那几乎是把她打包在行李箱里拖去了北京,借口是快过年了,她又爱吃饺子不爱吃年糕。飞机上他就着一块儿两成熟还滴血的塔塔牛排,吃饱肚子笑到不行。“呦,我还真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这么多年,我一直觉着汪老爷子就拿你当个童养媳拉扯的,闹了半天人家根本没这计划啊。”
她哪里是什么童养媳!
只不过,有些事在计划外发生。
汤毅凡对这些事显然也有评论要发表。他切一块肉硬塞进她嘴里,“小婉儿同学,你这就十分的□□道了,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临幸人家儿子。男人有的是,何苦上你哥呢?”
她恶心的吐掉了那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