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韩离说的时候,一瞬不瞬地望着她。
重锦愣了愣,以为自己听错了,复又问:“什么?”
“我说你。”
重锦怔了怔,有些难以理解他的意思,“我?”
“怎么,不换?你在乎的不是钱财吗?”
“无耻!”
韩离笑了笑,半晌才道:“重姑娘,我逗你的。我要你的帕子。”他说着,只向院内的八角亭里瞧了一眼。
重锦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亭子的窗户大开,里面坐着十来个男子,她的哥哥堂哥们好像都在里面,还有几个没见过的男子,一群人都在看着她和韩离。
她之前竟没有发现!
“你们这是……”
“你二哥今日请了人来府里,一早就拉上我们过来这喝酒。”
重彦前两日在外头喝了酒,喝高了就向他的酒肉朋友吹嘘,说自己府里有晋地的好酒,是真的打晋地千里迢迢运过来的,他自己说得嘴馋,还勾起了别人的*,今天就是兑现承诺的日子。
重锦有些紧张地再看了眼亭子。
“放心,他们只看得见,听不见我们说了什么。”韩离安慰完,又问,“你的帕子可以给我吗?”
她呆了呆,取出帕子,疑惑地问:“你要我的帕子做什么?”
韩离指了指亭子里的人,“我输了,他们让我来的。你是第一个经过这里的,我若是要不到你的帕子,就得喝一坛子酒。”
刚才重彦韩离等人行酒令,韩离运气不好,直接就抽到了罚字令,众人指派他去做什么,他就得做什么,要是完成不了,那就得喝完一坛酒。大家都喝得兴致高涨,也不知是谁给他出了要帕子这么个题,不论男女,要到了帕子才可免喝。其它人听了也都附和,尤其重彦叫得最欢,反正他看热闹不嫌事大。
重锦攥这帕子,犹豫了一下,不知该给不该给,姑娘家的帕子可不是能随便给人的。
韩离看出了她的犹豫,往她的帕子上瞄了一眼,竟还是七夕时她用的那一块,上面绣了丑不拉几的鸳鸯,她用它帮邵斯云擦过脸。
这一块旧帕子,她还舍不得扔呢。
他顿时心里有些不痛快,便嗤笑道:“我倒忘了,姑娘是个爱钱的人,凡事要先算一算利益的。要不这样,你这帕子我买了,你出个价吧。五十两,还是一百两?”
重锦一听这话也有些不舒服,她是爱钱,但不至用一块帕子敲/诈他,韩离把她想成什么人了。
见她默不作声,他又问:“姑娘嫌少?”
“我不是那个意思。”重锦咬了咬下唇,递过帕子,“给你。不要钱。”
韩离静默片刻,然后才接过她的帕子,“那就谢谢重姑娘了。”说完,他转身要走,忽然想起什么,又回过头,“你刚才说,有事要问我?”
她点点头。
韩离忽又想起什么,倾身向前一瞬不瞬地望着她,“你怎么知道我在酒馆里,你该不是……跟踪我?”
重锦睁大了眼睛,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我只是恰好在街上见到你了,就……我只是想把信给你。”
“哦。”
“明天晚上你可以到琴室去一下吗,我有些问题想请教你。在此处不便多说。”
“嗯。”正巧,他也想把大集的事告诉她,省得她乱花完了钱,到头来还要怨他。
他点点头,“明晚我把帕子还你。”
“嗯。”
“那明晚见。”
*
到了次日,韩离应沈幕的邀请,到西平马场参加马球赛。
重彦只爱喝酒,平日虽也打马球,但因为疏于练习,水平不够,向来是没资格下场的。今日韩离受邀,他也就跟着一起去凑热闹。
出门前,重彦到了重锦的屋里,叫她一道前去观看,重锦本来满脑子装着赚钱的事,不太想去,后来一想也许能见到邵斯云,脑子一热她就满怀期待地去了。
西平马场,本朝的赤红旗帜迎着风高高飘扬。
场上的两对人马均已身着赛服骑在马上,他们一个个精神抖擞,气宇轩昂,正是准备大战之态。
当今皇帝爱打马球,所以臣子们也热衷于这项运动,像今日这样由两个王爷办的马球赛,更是世家勋贵圈子里的一大盛世。打马球既要求有强健的体魄,也得有聪明反应快的脑子,更是考验双方组织和训练的结果,如今两个王爷各有一支队伍,今日就要来个一决雌雄,谁赢了面上就会倍儿有光。
参赛者都是名门望族的子弟,等闲之辈是不能下场的,偶尔有一两个身世不出众的能参赛,那也是因为球技实在了得,能为本方取得很大优势。所以能在这马场上跑一圈,便也算是一种难得殊荣了。
重锦的正事是找邵斯云的身影,一双大眼激动地在场上扫了一圈,却并没有找到人。她有些失望,猜想邵斯云是因为要备考春闱,所以没有参加,她到底是白来了。
但她有些不甘心,又仔仔细细地挨个看了一遍,这一看不得了,竟在赛场上发现了韩离。
他穿着墨蓝色的窄袖锦袍,一身衣裳紧紧地包裹着身体,看起来很是挺拔健硕。
韩离这商人,也会打马球?
其实韩离并非世家出身,但因为沈幕极力向宜王推荐,所以他今天也可以下场。
北面的看台上是宜王和齐王的坐席,眼下两位王爷正坐在一起喝酒,沈宗禹等部分朝臣分坐两旁,正互相寒暄。东西两面的看台上则分别坐着世家的子弟与姑娘们。
重锦到了西面看台上时,看台已坐了不少世家贵女,一个个穿得可谓花枝招展争奇斗艳,一阵风吹来,少说夹杂了五六种香气。
本朝民风虽开放,但男女接触的机会还是不多。这马球赛就是难得相见的场合,姑娘们可以打着观看哥哥的旗号名正言顺地看着别的男子,还能扯开了嗓子大喊助威,反正不叫出名字,谁也不知道自己是在给谁加油。
就这样混水摸鱼过过嘴瘾也好,说不定场下的人蓦然回首,就看到自己了呢。
重锦落了坐,只见金兰双姝和重萱已经到了,就坐在她的前两排,正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
不多时,随着一声沉闷的号角声响,裁判手中的令旗一挥,比赛正式开始,尘浪滚滚的马场霎时犹如群龙翻江。
随着时间的流逝,比赛进行得愈发激烈,让重锦意外的是,韩离的球技竟出人意料的高超,一颗小小马球似乎是会认人,看上去特别听他的话,他要它到哪里,它真的就到哪里。
蓝天白云之下,茵茵绿草之上,他的身姿潇洒自如,骑着一匹浑身雪白的高头大马,迎着风急速前驰。金黄色的阳光落下来,他似乎都乘着阳光策马行到云里去。
重锦看得全神贯注,好几次都忍不住要叫好。身边有几个贵女激动地小声议论,一会是单手控马,一会是回旋自如,一会球就进网了……说的与重锦看的是一模一样,显然她们目光追逐之人也是韩离。
在韩离将球击入网内的一瞬间,沈安姝还站了起来。
重锦撇撇嘴,不得不承认,韩离今日真的很抢眼。
他怎么什么都会呢。
重锦正看得入迷,有个人走到了她身边坐下,她转头一看,竟是宋唯。
内阁学士兼盐运使宋衍的养女。
宋唯穿着一身碧色洒金缕细丝薄衫,面露喜色道:“真的是你。方才我坐在你斜后方,见着一个熟悉的背影,我就在想是不是你,竟真的是。”
“你也来了。”重锦笑答。
“嗯。你知道我本不是世家出身,没见过这般盛大的场面。义父怕我在家闷,就带着我来了。”她说着,指向北面的看台,“你看,他就在那里,宜王旁边的就是。”
重锦顺着她所指看过去,只见宜王的身边坐了个墨袍男子,太远了她看不清他的面孔,只大致能看出宜王正满面笑意地附到他耳边说着什么,他的脸上却没什么表情,她能感觉得到,他是个强势的人。
看到他,重锦就忍不住去想,他已年过三十,为何至今未娶,还收养了一个孤女。
“宜王和齐王,你支持哪一队?”宋唯凑到她耳边小声问。
重锦瞅了一眼场上,立刻就捕捉到了韩离的身影,想了想靠近宋唯小声回道:“跟你一样。”
宋唯很惊讶,“你知道我支持哪一队?”
“你当然要支持你的义父了。”
宋唯听了笑了一笑,“这倒是的。况且,今天宜王那一队打得真好啊,尤其是进球最多的那人。他好厉害。”
“他……还行吧,今天他运道好。”
“你识得他?”
“我二哥的朋友,平时看起来也不太像会打马球的。”
两人边说话边看比赛,过了一会,宋唯似有些不舒服,一张小脸开始发白,额间还冒了冷汗。
重锦转头去看她,只见她拿出药包使劲嗅,便有些不放心地问:“可是哮症又犯了么?”
宋唯点点头,“大约是因为这里沙尘太多,咳,咳……”
“走,我陪你到外面坐一会罢。”
两人来到马场外,在树荫下一座小亭里坐了下来。
歇了一会后,宋唯的哮症才慢慢缓了下来,呼吸逐渐变得平稳,一张小脸也恢复了些红润。她抚了两下胸口,深吸了口气,“我这毛病来得总不是时候,耽误了你观赛了。”
重锦看着眼前与自己有三分相似的脸,心底泛起一丝怜悯,用帕子替她擦了擦汗,道:“一场马球而已,也不是什么非看不可的,你不必跟我客气。你的身子可真的没事了吗?要不要再寻大夫看看?”
“不必了。我惯来是这样的,沙尘一多,就会不舒服。现下这处空气也好,我已是舒服多了。”
“那就好。我听姨娘说,这样的病虽难得治愈,但只要小心些,便也不会常犯的,你以后可要好好养好身子,你还这么年轻呢。”
宋唯笑了笑,小巧的五官很是精致迷人,“你跟我义父说的一样。我是孤女,以前的底子不好,义父给我吃了很多名贵的药,但也不见有多大起色。”
“以前吃了很多苦吧?你是如何被宋大人收养的?”
宋唯说,三年前,倭寇入侵。他们不单抢光了她家的财物,还要强占她,她的一双父母拼死保护她,结果不幸双双身亡,这时正巧宋衍经过,才把差点*的她救了下来。
她说,他让人杀光了整整三十个倭寇,把三十颗头颅一一摆在她双亲的墓前。一天后,他给了她一个火把,让她把这三十颗头颅全部烧了。
她说,他待她很好,给她最好的吃穿,请名医来治她的哮症,聘最好的先生来教导她,如果不是遇见他,她可能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看不到金陵的盛世繁华。
重锦听了不禁蹙眉。
既有善心,又有些冷酷无情,这宋衍到底是个多么矛盾的人。
她还听说,他有过一段情殇,昔日恋人嫁作了他人妇,他自此再也不娶。七夕时她舞的一曲《两厢人》,就是他为恋人所作,那曲子悠扬婉转,如泣如诉,柔软得像一颗满溢了爱的心。
如果爱使人柔软,那一定是恨让人变得冷硬无情。
“你怎么了?”宋唯见重锦沉吟不语,问。
重锦摇摇头,“没什么。”
“是我说的吓着你了吧?我义父人其实很好的,我做错了事,他从来也不责备我。他只是看上去有些冷,对仇敌不怎么留情面而已。”
宋衍对宋唯是有大恩的,显然她不想让别人对自己的恩人有偏见。
“当然不是了。我只是想起,我跳过一支你义父做的曲子。”
正说到这里,秋思来了。
今日重锦出门,本不打算带丫鬟,是秋思缠着要一起出门,她才把秋思也带来了。秋思本来在马场外等重锦,等着等着嘴馋了,便到附近去买了些吃的。这会正要到这里来坐着吃,没想到遇到了重锦。
秋思怕重锦说她,赶紧把买来的东西献到二人面前,“姑娘,你们快尝尝,这桂花董糖可好吃了。”
秋思捧着的纸包内,一颗颗董糖约有一寸见方,色白微黄,刀切面是旋状的纹理,看起来小巧可爱。这董糖是用白糖粉和芝麻粉做的,又加了桂花和焦屑,香味很是浓郁,到了嘴里甜而不腻,糯而不粘,很是细腻酥软。
重锦接过糖,捧到宋唯的面前,“这是金陵的特色,也不知你吃没吃过,要不要尝尝看?”
宋唯今年只十五岁,还算半个孩子,对这甜食一点抵抗力也没有,见重锦请她吃,她便高兴地捻起一块,放到樱桃小口下吃了起来。
“好吃吧?”重锦自己吃得津津有味,也不忘问宋唯。
宋唯一脸满足地点点头,“太好吃了。东江就没有金陵这么好吃的糖。”
吃完一块,她又忍不住再取了一块,重锦所幸把整包糖都放到她手里,她有些腼腆地笑了笑。
三个女人在小亭里吃糖吃得欢,却不知有个男人正朝她们走去。
“小唯。”男人叫了一声。
宋唯见了来人,有些慌乱地站起来,把手里的糖藏到了身后,“义父。”
重锦也循声回头,看到了那位传说中的“义父”。
他穿了一身秋色瑞锦纹华服,腰间佩着翡翠荷叶纹玉佩,脚上是一双黑色金螭龙纹靴,整个人看起来风神高迈,神采非凡,散发着成熟沉稳的气息,更有来自高位的自信和气度,让人看了就有种积石头如玉,列松如翠之感。
金陵人说他相貌不凡,此言果然不虚。
“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方才我哮症犯了,便到这外面来坐一会,是这位重姑娘陪我来的。”宋唯嘴里的糖还没吃完,乍然面对宋衍,慌得话都说得吞吞吐吐。
宋衍双目扫过重锦,眼中蓦地闪过一丝异色,片刻恢复如初,问:“重姑娘?”
重锦行了礼,回道:“见过大人,家父是靖安侯重弘,我叫重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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