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和美女,是男人永恒的追求,咳咳,其实咱们谈的是事业和爱情。
品尝到了感情的香甜之后,林致远兴冲冲地打开在路上网,注册了一个作者号,开始上传小说。
笔名叫做搬运工,起这个名字,是因为他的心中仍然有着些许不安和自责。
在备注栏里,他写道:“我并不是文字的创作者,只是灵感的搬运工。”
那么,就开始复制粘贴吧。
网站有规矩,第一次发表作品,只能上传不少于两千字的首章,等待编辑审核通过之后,才能继续上传后面的内容。
《窃明》的正文后面,照惯例加了一段话:新人新书,求各种票票,求包个养!
而《诛仙》正文后面的话是:换脑子时的练笔之作,更新飘忽,请支持《窃明》,书号20050828。
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林致远对《诛仙》的成绩信心十足,酒香不怕巷子深嘛;所以他想方设法地力推《窃明》,因为还是在担心后者会不会扑街。
他的计划是《诛仙》每天发布两章六千字,根据读者的反映--如果有人打赏小钱钱的话--再行加更;而《窃明》则要每天四章一万二起步,快速进入主线故事,把读者留住。
这样每天就需要一万八千字,按照目前的手速,四个小时足矣。当然,自己每天码字的时间肯定不止仅仅四个小时,额外的部分可以攒起来,作为入V时加更的存稿。
等待网站审核的时间里,林致远无心码字,他素性打开时代百科网站,研究历年的大事记。
毕竟已然来到了这个世界,总要好好地探索一番吧,发现并比较两个世界的不同点,其实是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颇有些前世做项目的时候,参考已有程序开发自有版本时的感觉。
考古工作已经断断续续地进行了好几天,林致远隐约地锁定了一个线索,虽然不确定这是不是文化差异的主因,但是他相信至少是重要因素之一。
那就是完备而严格的专利和版权体系。
因为没有盗版,所以出版业活得很滋润;因为要追求利润,所以网站往往在签下优秀的网络作品之后,就转向了实体书。
于是苦逼的读者发现,他们喜爱的网络作品只有一个下场,太监。
这种商业操作造成了恶性循环,虽然小说网站能够依靠出版事业赚钱,但是网络文学却一直没能发展起来。去年成立的在路上网,期望可以凭借收费模式给网络小说打造一顶保护伞,但是目前还处于赔本赚吆喝的阶段,仍重而道远。
但是,网络文化的砒霜,对于科技来说却是蜜糖。至少对于智能手机领域来说,专利保护催生了华夏制造的爆发。
泱泱大国,人口十亿,自然有俊才人杰无数,当他们不能像另一个世界那样,靠着借鉴和模仿就可以轻松地发财致富的时候,人们的聪明才智被大大地激发了出来。
结果就是,智能手机大战比另外一个世界提前了整整三年,而且,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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