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神恩诞生的那一天起,一次又一次的事实证明,除了至高和他的仆从们,没有任何一个生命可以做到真正的不朽。唯有贯彻了主的意志的英雄和围绕在他们身边的伟大传说,能像山泉下的鹅卵石一般,经历了无数岁月的沉淀却反而越发闪耀。”
这是神甫们在布道前惯用的祷词之一,从纯金打造的碗中蘸取点滴圣水,将它们抛洒向脚下虔诚的信徒。虽然语言和程序依旧沿用了千年以前的古法,但配合着神甫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以及教堂墙壁上那些描绘着英雄传说的宏大空灵的绘画,信徒们依然能够从神甫嘴中说出的每一个单词中获得新生的力量。
躁动产生疯狂,而安静催动思想。
有多少人在合上烫金的厚重封皮后能注意到鎏金的书架后面,那些布满了蛛网的阴暗角落?又有多少人在落日中的胜利广场上听到了圣彼得雕像的最后一片衣角被黑夜慢慢腐蚀时发出的淡淡嘶吼?
烈日照不进广袤森林的泥泞,人活着就无法登上至高所在的天堂,因为在他死后还必须经受神明的审判。
为什么?
因为人心中的罪恶就好像那些茂密的枝叶,将圣光阻挡在了灵魂之外。
虽然教廷官方从来没有承认过“吸血鬼”的真实性,但关于“吸血鬼”的传说却一直在四大公国的天空上飘荡。
骑士小说《血色玫瑰》就是这些充满了欲望和血腥传说中的佼佼者,温柔英俊的吸血鬼罗伯特*帕丁森与伯爵爵位继承人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小姐的故事整整影响了几代人,
“他就像是一只永不知疲倦的候鸟,每每到了寒冷的深夜就会来到斯图尔特的闺房外。她爱他,他知道,阳台的门锁永远是随意搭上的,只要轻轻地一伸手,他就能进入她的世界,温暖的,让人不想再放弃的世界。
他爱她,她知道,每一次庄园外的猫头鹰息了声响,就表示着他的到来,没有甜蜜的问候也没有昂贵的礼物,他只是静静地站在门外隔着模糊的玻璃窗嘴角幸福地看着自己。”
…………
英俊、有礼、强大、永远青春的脸庞,还有那些充满了暴力的邪恶,每一个独有的标签都让吸血鬼这种不知是否存在的生物对从出生那一天起就渴望着新奇与冒险的女性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这种吸引力会让她们发狂,以至于根本不在乎对方是否是依靠着处女血液为生的恶魔,在《泛大陆纪》的记载中,即便是在现在,每年依旧会有近两位数的贵族小姐因为对那份美好爱情的向往,而选择身穿着白色蕾丝花边的低胸晚礼服独自一人来到弗朗索瓦西南边陲的暮色森林碰一碰自己的运气。
因为神秘而心生恐惧,因为恐惧而不由自主地亲近。
这些在女性眼中最危险却又最美妙的情人,在教廷的档案袋里,他们却有着另一个简单的名字——血族。
在宗教裁判所的审判名单上,血族的优先等级甚至还在死灵法师之上。
毫无疑问,这个名词不管是在表意还是引申义上都将长生种的力量与特征形容得非常贴切,换句话说,这个词可以说比“长生种”这样透露着一股神秘色彩的名字更加的通俗易懂。
可是在长生种内部,高傲的他们将“血族”这个词称之为“白袍的侮辱”,因为教会在使用这个词汇将长生种彻底从“人类贵族”范畴,甚至从“奥斯巴托”这种人兽混血次等种族中剥离出来的同时,直接将他们与最低等级的魔兽相提并论——一种魔法当量在2级的长有五肢的类人形吸血魔兽就叫做“血食兽”。
事实上拜教廷所赐,绝大多数的神恩人都将“血族”视为“血食兽”的进化族群……
“激怒一个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藐视他最得意的地方”——教廷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到位,数千年来有数量众多的血族都是单枪匹马死在了牧师与圣殿骑士团的挑衅合围之下。
“忘掉那些浪漫的、不知所谓的传说,奎恩,记住,对付这些眼睛里除了神明与血脉外什么都没有的家伙,除了用你的骨仗狠狠地敲他们的脸蛋,不要和他们多说一句废话。”
“那种溶进了血液里的傲慢会让你恶心地把前一天的晚餐都给吐出来。”
“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他们就是一群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白痴。”——这是小罗伯特*唐尼评价“玫瑰城堡主人”的原话。
………………
两颗2英寸长的犬牙已经翻出了嘴唇,在将布拉德*皮特子爵原本的优雅破坏殆尽的同时为他蒙上了一层森冷的兽性。
“提尔普尔,恶魔中的渣滓,连低阶恶魔领主都不屑于收拢的废物。可是今天,提尔普尔,你是幸运的,我赐予你亲身体验‘玫瑰城堡’荣耀之源的机会。”
长生种子爵脸上的愤怒慢慢地被另一种高高在上的仁慈所取代,似乎眼前高大健硕的小阿尔弗雷德已经如蚂蚁般对他再也构不成任何威胁。
事实上长生种的攻击从头到尾都透露着诡异的味道,以小阿尔弗雷德的恢复能力,即便是深度达到3英寸的创伤也能在半个魔法时的时间内迅速止血并恢复出一层肉膜。
可现在呢?小提尔普尔左肋的伤口却丝毫没有结痂的趋势,同时也没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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