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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迷失在迷宫内的某个地方,张暮必须在他狂叫的这段时间里,确认他的位置。
当他发现自己无法走出迷宫之后,一定会选择深度睡眠,期望有一天会有别人把他挖出来。
这也是张暮吞噬他的时机。
张暮顺着声音的方向爬行,行进了没多久,对方的声音便停止了。
他有些失望,不过这样也为他排除了足够多的错误选项,他只要一个个的寻找,必能发现对方沉眠的位置。
唦唦——
通道内突然发出毫不掩饰的摩擦声,对方在地下溶洞内被关押了很久,心里承受能力超乎张暮的预料。
唦唦——
这次的声音更近了。
“他发现我了吗?”
张暮心中惊道,但他仍不敢乱动,怕暴露自己的位置。
这回再没有新的声音传来,对方似乎是认命了。
张暮也很有耐心,往后退出通道,并连续退了两个岔口,找了个地方,继续睡觉。
这一睡便是三天三夜。
直到张暮都感觉到饿了,他才慢悠悠的转醒。
他使用了一种新的标记确认方位。这种标记所做的位置在通道内,是他爬行一百步后所处的位置,而且正好在人的头顶,根本不会有人察觉到。
他顺着原路返回,并一个个的查看通道,终于在某个岔路口,见到了那名沉睡的血族。
这是一个英俊的白人青年,金发碧眼,身材高大,他身上的穿着的是从走廊内找到的狱警衣服。
张暮待在通道内没有动,对方的举止过于怀疑,虽说在岔路口选择沉眠可以提高自己被发现的几率,但同样也可能是诱饵,吸引自己上钩,毕竟对方也知道了自己的存在。
张暮慢慢后退,他打定注意,只有当自己快脱力的那一刻,才会接近对方,至于此时对方是否已经进入沉眠,那就看天意。
果然,就在张暮退开的一天后,通道里再次出现了血族的怒吼声,甚至出现了攻击通道的声音。
张暮对此毫无反应,只是默默地确认着对方的方位,甚至有一次,他看见对方趴在地上,将后背露给自己,都没有上前进攻。
就像草原上的秃鹫,紧紧地跟在目标的身后,只有在猎物死亡的那一刻,才会伸出利爪。
终于,耗费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张暮站到了这名沉睡的血族面前。
这场意志与耐力的斗争,他终于取得了胜利。
漫长的等待,也是对他的一种考验,屈身于通道中,还要时刻集中精力,有好几次,连张暮自己都要崩溃了,好在他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张暮将手放在对方的心脏处,感受着对方的血液力量,现在,他要将之占为己有。
滋——
张暮的一根手指,直接插入了对方的心脏,血族的体内的血液像是活过来了一般,顺他的手指,慢慢被抽吸到半空中。
精血发出淡淡地红光,一点一点进入张暮的口中,吞噬正是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