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意。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你没读过《孝敬》吗?”张正浩再次呵斥道,声音里隐隐有种怒意。
李青云暗叹:看来自己这未来的岳丈,是个老顽固啊,而且脾气还不怎么好。
李青云略一思索,很快就有了主意:“实不相瞒,侄儿在两个月前路过一户人家之时,恰遇其房子着了大火,火光漫天,而且房子中有孩童的哭泣声音传出,我救人心切,闯入火海,救出了孩子。但是头发却被火烧了大半,于是便索性就将烧坏的头发剪了去,这才成了现在的模样。”他心想将自己的塑造成一个舍己为人的,敢下火海的英雄形象,你总不能说我不孝了吧?
无耻!这是李青山听到后,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以李青云平时的所作所为,他才不信这货能干出这样的事来。
“哼,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也值得你这样,真是愚不可及!”没想到张正浩却是更怒。
李青云有些惊愕地眨了眨眼睛,张正浩居然说出这种冷血的话,就算你心中是这么想的,也好歹伪装一下吧,你这么说就不怕别人戳你脊梁骨吗?
其实是李青云忽略了时代背景,这是大隋朝,一个有着高低贵贱,而且社会等级极为分明的朝代。而在那些世家大族的眼中,贫民百姓的性命,那就是草芥!所以张正浩这么说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在李明承听来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难得看见李青云吃瘪,李明承父子心中有种难言的畅快。
张正浩越是看李青云,越是气不打一处来。刚才他把李青山当成了李青云,觉得这个李府大少爷还算知书达理,谦恭有礼;可没想到那个只是二少爷,而这个看起来狂放不羁的少年才是正主!
李明承一直在留意张正浩,见他似乎对李青云的印象并不怎么好,小心思又开始活泛起来。
“张族长,咱们还是快快进府吧。”李明承恭敬道。
李明承有自己的心思,他知道李青云其实是有本事的,但是他不太注意小节,而像张家这种世家大族对礼节是极为很重的,眼下既然张正浩不喜李青云,就得赶紧将二人分开,让张正浩继续保持对李青云的这种厌恶。
李明承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在李青云失踪的十几年里,李明承一直竭力想要促成自己儿子和张家大小姐的亲事,只不过张家一直没有同意。
而这也是李青山五年来的心愿,五年前他随父亲去过一趟张家,从他看到张冰夏的第一眼,就惊为天人,深深地爱上了她。也是从那时起,他开始嫉妒那个死了多年的“哥哥”,甚至有些埋怨自己的父亲,为什么当年救了张家老爷子的是自己的大伯,而不是他爹……
张正浩一扫袍袖,再次鄙视了李青云一眼,大踏步进了李府。通过刚才的接触,他更坚定了内心的想法:这门亲事,必须得退!
张冰夏跟在父亲身后,莲步轻挪,也进了李府,在经过李青云身边的时候,特意多看了他一眼。结果张冰夏发现,对方正眼神火辣地盯着自己,她忙一低头,快步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