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蓝风没有一点眼色,一个书童怎么能走在本公子前面,到底谁才是主人?
身后的那帮杀才傻呵呵的一人咬着一只肥鸡,吃的满嘴流油,腰间的横刀哐当哐当的响的十分嚣张。
街边的小贩像躲瘟疫一样早就远远的躲开,收摊子的收摊子,推小车的推小车,唯恐被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公子给砸了。
那边有一个馄饨摊,勾起了陈凌的食欲,装模作样的走了这么远的路,吃一碗青嫩的馄饨再好不过,比吃那些油腻的烧鸡好多了。
真是对自己身后的那帮皇城司校尉无语,在汴京都没吃够烧鸡?到洪州就要找些有特色的小吃才过瘾。
可惜吃过几口实在无感,到现在肚子里还空空如也,早知道这样早上起来的时候就该把那碗粥喝掉,虽然味道不怎么样,总也比饿肚子强。
馄饨摊上老妇人见陈凌十几个人气势汹汹的奔着自己走过来,早已吓的魂飞魄散,惊叫一声起身就跑,摊子也不要了。
那些明晃晃的大刀实在吓人。
陈凌无奈的看看的身后的大汉:“看看你们,把百姓都吓跑了。”
皇城司的头头李三挠着头嘿嘿傻笑:“公子爷,这不不怨咱们,爹娘给了咱一副丑模样,谁嫌丑谁不要看嘛。”
接到皇命的时候还以为是九死一生的苦活儿,要远去洪州,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谁曾想跟着小公子爷走了千里远的路,别说苦了,这些日子净吃好的了,肚子都大了一圈。
现在到了洪州更是不得了,管你是大人百姓,公子爷猛龙过江,是龙是虫都要给我躲着,不然腰里的横刀可不是吃素的。
咱才不管你是陈家还是张家的,小公子爷一声令下,只管上去招呼。
没见就数张蓝风最勤快嘛,自己还没动手张蓝风已经一路小跑的上去招呼了,怪不得人家跟小公子关系好。
馄饨摊的铁锅里热气腾腾,抓起一把馄饨扔到锅里,往碗里切上一根香葱,居然还有虾皮,这倒是意外之喜。
把馄饨从勺子捞起来,放进粗碗里,葱香还有虾皮的清鲜马上四下飘逸,直扑鼻腔。咬上一口,恩,居然是猪肉馅的,让陈凌眼睛一亮。
现在吃猪肉的人可不多,能把猪肉馅做到这般味道,确实不易。
不能不给钱,陈家钱多的是,自己拿它点东西无所谓,我也姓陈啊,说不好几百年前是一家呢。
况且,就是因为陈家自己才好端端的被赵恒打发到了洪州,基本上算是发配哇。
洪州再好,也比不得汴京待着自在。
拿的东西算是这次来的利息了。
放上几十文钱,满意的打一个饱嗝,走,接着逛。洪州真的不小,走了小半天连一条街都没走完。
就这么招摇过市太无聊了,而且真的很累,后世都没这么逛过街,两条腿根本迈不开步。
还是李三有眼色,看到陈凌兴趣缺缺不愿再动的样子干脆一个俯身把陈凌一拎就放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一个几岁的孩子能有多重?李三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催促着自己的手下,赶快走哇,前面还有很多好玩的。
趁着小公子爷给咱撑腰,还不赶紧往口袋里装,一个个傻乎乎就知道吃,那能吃几个钱。没看到前面一个银饰店嘛,那里的东西才值钱。
这种无本的买卖都要自己操心,活该你们这群笨蛋受穷哇。
一脚把前面挡路的笨蛋踢开,别吃了,抓紧去前面。
那人顺着李三的下巴往前一看,顿时喜笑颜开,还是李哥有眼光,咱们怎么就没发现那里居然还有一家银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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