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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在无声无息在过去,转眼一周过完,学校该放假了。
周六下午上了两节课便全校都放学了,这里是农村,没有车水马龙,同学们放学后都是自己步行回家。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邱博雅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平常在农村和外婆在一起,周末则会回城里和爸妈短暂聚聚。
呃,还有个例外是——
林馨儿在校门口被一群十多岁的小男孩围住了,领头的是“一个带着墨镜,打扮得很酷的男孩子”,她一惊,脑残地想着,难道真像哥哥说的那样,和林嫣有来往的都会被凑么?
林馨儿在校门口的人群中努力搜寻着哥哥姐姐的身影,快来救救她吧,她被哥哥言中了,真的要被打了,她虽有二十二岁的心理年龄,可是身体才七岁,怎么打得过五个十来岁的小屁孩呢?
“凯文,你眼神有问题吧,这就是你说的漂亮有灵气并有多重性格的女孩子?”一个痞痞的小男孩眼中有着轻视。
“凯文,你一定弄错了,我只看到了恐惧,一个七岁小女孩该有的表情。”另一个小男孩高高瘦瘦,斯斯文文,说出的话却不客气。
这些话林馨儿没仔细听,但两人都叫了同一个名字——凯文,这个她听得真真切切,两遍不可能是误听。
是白凯文吗?林馨儿眼角抽筋,这个白凯文怎么阴魂不散哪!上一世她把命都赔上了,还想要她怎样啊?
“你做我妹妹吧,我保证不让别人再欺负你。”白凯文脸上有着不属于这个年龄段该有的认真。
但在林馨儿看来就是一个字——色!你这花花肠子还真是与生俱来啊,前一世的你是换女友像翻书,没想到没长大之前你是到处认妹妹,你怎么不认干女儿去呢?
墨镜男孩取下了墨镜,露出一双带笑的眼睛和娇美的五官,之所以是娇美,是因为笑起来的他比很多女孩子还要显得漂亮。他依旧是一件衬衣加一条西裤加一双黑皮鞋,除了衬衣的款式和颜色与之前不一样,其它都一样。
林馨儿又翻了个白眼,真是浪费了一副好五官,披着羊皮的狼!哪有只见过一面就认别人做妹妹的道理?再说他了解她吗?
也许他白凯文不了解她林馨儿,但她是了解他的。
白凯文,出生于军人世家,因个人原因没当兵,但从小接受军事化的教育。
他是鸿凯集团大老板,也是最年轻的大老板,驰骋于商场多年,凭借军事化的管理和精明的头脑,将鸿凯集团推上了一个又一个大巅峰!任职期间,他有着无数的辉煌战绩,谱写了一篇又不篇的神话。
同时他也有着无数的花边新闻,换女友比翻书还快,夜不着家,让他的新婚妻子想找到他的踪迹得看娱乐新闻。
呃,当然她说的是长大后的白凯文,那个新婚妻子正是她倒霉的前世。
“哼。”林馨儿冷哼一声,霸气地推开众人,离开了校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