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男子篮球队是代表美国参加各种国际篮球赛事的球队,现有的昵称是梦之队(dreamteam)。狭义的“梦之队”是人们对在巴塞罗那举行的第二十五届奥运会上夺得金牌的美国男篮的称呼。这支球队因为囊括了当时几乎所有的nba顶尖选手而被人们看作是有史以来最为强大的篮球队[1],着实如梦如幻。但当时并没有后来“梦之队”的叫法,该队本身也只叫“梦之队”而非“梦一队”[2]。而广义上的“梦之队”则是指自1992年之后(而非92年前),历届由美职篮(nba)职业球员为骨干所组成的参加男篮世锦赛或夏季奥运会的美国男篮(注:参加1998年世界篮球锦标赛的那一支美国大陆篮球协会cba/美国大学生队一般不认为是梦之队),依成军时间先后顺序分别被冠以梦二队、梦三队……之称。第二支梦之队(即“梦二队”)在1994年的多伦多世界篮球锦标赛上夺取了冠军。而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和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梦三队和梦四队也都拿到了奥运金牌。
虽然人们用梦之队称呼后来的几乎每届美国男篮,不过参加2002年世界篮球锦标赛和2004年夏季奥运会的美国队的表现(分别只获得第六和季军,是“梦五队”和“梦六队”)都难以担负起这一称号,而且不少人认为以后的美国男篮可能也会如此。04年在雅典奥运会上拿到季军的美国男篮在当届的奥运比赛中一共就输了3场球,这比之前历届美国男篮奥运代表队在所有奥运周期里输掉比赛的总和都要多。这也是自nba球员进入美国男篮以来,他们第一次没有在奥运会上获得金牌。
美国国家男子篮球队被冠以“梦之队”这个称呼是从1992年开始的。四年之前的1988年,“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领衔的美国奥运国家队最后一次以大学生选手为班底出战(由于劳资纠纷1998年世锦赛年除了美国nba球员外亦有一部分选手是大学生),兵败韩国汉城(今首尔)奥运会。
1989年国际篮联(fiba)更改规则,允许职业球员参加国际篮球赛事。这使美国篮协决定组建以nba职业选手为成员的国家队,以昭示美国在世界篮坛的顶级声威。故在1992年,美国篮协立即找齐美职篮联盟当时最杰出的球员,组建公认史上最优秀的篮球队。
于是在美洲区预选赛中六战全胜之后,有史以来第一支网罗众多nba明星球员的“梦之队”立即作为美国男子篮球奥运代表队,挺进1992年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夏季奥运会。[4]
由于这次搜集以成名球员为主,因而队员年龄都偏大。除了还在杜克大学就读的莱特纳外,其他球员都正处于当打之年,最年轻的大卫·罗宾逊及斯科蒂·皮蓬已27岁了,其他的队员如乔丹、斯托克顿、巴克利、穆林、尤因等也都年届30,而魔术师约翰逊和大鸟伯德更是都为33岁以上的传奇老将了。这一队伍包揽了当时nba的超级巨星,包括了10名后来入选nba史上50大巨星的名将。以至于魔术师在大赛前便玩笑说若是无法拿到冠军就全队自杀。然而由于一些“幕后”细节,梦一队仍然也是有一些争议的。
因为在迈克尔·乔丹的首次全明星赛上不给”飞人“传球,并且亲率拥有杜马斯、兰比尔、罗德曼、马洪、萨利、阿奎尔等队友的“坏小子”底特律活塞队在80年代末的东部联盟常年压制崛起中的芝加哥公牛队,活塞领袖兼队长之一的“微笑刺客”伊塞亚·托马斯与乔丹素有嫌隙。在梦之队征集时,乔丹就公开向篮协声称与以赛亚誓不两立。nba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组织后卫之一由此便与梦之队擦肩而过,名额被有伤在身的后来晋升联盟史上抢断/助攻双冠王的约翰·斯托克顿顶替。后来在活塞队1991年12月17日和犹他爵士队的交手中,托马斯狠狠地一对一教训打爆了带伤上场的斯托克顿,恼得老斯队友“邮差”马龙当场挥起铁肘把“微笑刺客”打成脑震荡。一气之下的乔丹宁愿力荐组委会选择勤恳兢业的斯托克顿也要取代攻守俱佳的托马斯,并且等于间接认同了梦一队友马龙的报复性动作替自己出气的方式,也是由于这样盐湖城的黑白双煞才能一起出征西班牙。
现实中,托马斯得罪乔丹更多是因为他是球员工会主席。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巨星们的工资上涨速度非常快,但与之相对的是,中下层球员的工资被急剧压缩。作为球员工会主席,托马斯力主提升球员平均工资,但资方的要求是:可以提高球员整体工资水平,但必须设置顶薪限制。限制顶薪就触及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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