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孟书言有点羞涩地抿抿小嘴,“一点点。”
田桑桑顿悟:“儿子你喜欢读书吗?”
“我喜欢!”他的眼里亮晶晶的。
“那妈妈争取早日送你去上学。”田桑桑捏捏他的脸。有一个喜欢读书的儿子呀,这感觉不要太好。
孟书言笑弯了眼睛,忽然问:“所以,桃子也不能分给狗剩一块吃吗?”
“暂时不可以。”现在要是拿出桃子出去,不被人起疑才怪,不过照顾到孟书言想要和小伙伴分享的心情,田桑桑道:“咱们不急于一时,以后总行的。”
“我听妈妈的。”
“对了儿砸,你到底是喜欢狗剩,还是喜欢狗剩的书?”
小家伙张开小嘴,好奇怪哦,为什么觉得妈妈的笑容怪怪的?清澈的桃花眼一眨,“我最喜欢妈妈~”
……
这附近几个村庄,都被大山包围着。而所谓的后山,便是在田家村之后的一个深山老林。
穿行过一片稀疏的树林,往后是山林,再之后是深山老林。大家平常也就敢在第一处捡点柴,在第二处碰碰运气抓点鱼,第三处是无人敢去,据说全村只有一个李正雄才会抄家伙去里头打猎。
村民们不敢去的原因是因为那里有野猪出没,在十年前的一个严冬,当时天从山上冲出了一群野猪觅食,横冲直撞,有人被咬到了或是被獠牙刺到,立刻血流不止丧命当场,死亡人数为5,可吓坏了村民。
田桑桑打算去探探险。她不去里边,只是去外围转换。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裤子是黑色的,裤头照旧用一根带子系着,对于这种穿法,田桑桑有些不习惯;衣服呢,也选了一件深灰色的来穿。既然是胖子,穿黑色和灰色的看起来显瘦。原主之前不常洗头,头发又油又腻,田桑桑那次给洗了,发现她的发质很好,只是对于时下的辫子头她也不是很习惯,索性就扎了一个马尾。
带上足够的东西,背着一个背篓,安抚好孟书言,田桑桑出了家门。
出门没多久,就在半路上遇到了钟婶子。钟婶子行色匆匆,路过她身边时专门停了下来:“桑桑,你这是干啥去啊?”细细看着,才觉她今天清爽很多,发型都变了。
“家里没柴了,去捡点柴禾。”田桑桑没打算多说,看见她手里零零碎碎提了不少东西,问道:“婶子,你出门刚回来呀?”
“可不是。”钟婶子叹气,似高兴又似哀怨,“我们家田义要去东圳市打工了,这么重要的事情,也不晓得要提前跟我们说一下,现在都在给他忙活呢,忙得晕头转向。说是去东圳市学人家摆小地摊、弄那啥批发的,再不然就是去工地里给人上工,一个月工资40多呐,听着跟做梦似的。”
“那可是好事儿,等田大哥出息了,钟婶子您就等着享福吧。”田桑桑笑着恭喜。
男人嘛,都不甘心留在家里。
这个时候,刚刚改革开放。东圳市在他们东海省隔壁,现在确实有很多人想赚钱,去那里找个机遇,也形成了一股东圳打工潮。却没想到,都传到这闭塞的小山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