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不冷,怕你冷。”我答他。
把洛绍谦塞进后座,摸索着和我自己的小二厢不太一样的大车,慢慢地驶出小区。
这个城市的夜,或热闹或孤独,我都无数次地体验过。城市的霓虹灯光闪烁,伴随着初开大车些许紧张的情绪,显得有些目眩神迷,刚试图打开一点窗,冷风便一下子灌进了车里,我又赶紧忙不迭地关上窗,生怕车后坐躺着的人有一丝丝着凉,虽然夜色已晚,但主干道上的行人却一点都没有减少,以往一直被洛绍谦照顾的我,真的鲜有这样的机会,能有种比他厉害和强大的感觉,堵也不会有路怒症,时刻从镜子里看他有没有难受的面色,连打方向盘和踩刹车油门都感觉要比以前有感觉和溜得多。
我都诧异自己这种神奇的自我感觉,在又一次停滞堵塞的车队长龙里,我转身定睛看着似乎已经睡熟的他,想起他说的那句我们结婚吧,想起涂涂说的我们不是应该在一起吗。
这种要厮守一生的邀约,上一次听到还是李俊在的时候。
那时候阳光正好,春风正暖,年华正当,那时候李俊送过的一次又一次早餐,熬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那时候总是抑制不住地要向对方表达满腹的爱意,那时候即便忙碌到疯掉,爱情也是24小时中必须要有的成分,那时候好像精力就像理想一样茂盛。
那时候幻想过无数次恋人向自己求婚的场景,即便在还没有李俊的时候,在女孩子的卧谈会里,这也是常常被提及的话题。就像偶像剧里常常出现的那样,男主角要深谙女主角的心思,动员共同的好友,哪怕是陌生的路人,在出其不意的时候,看似不经意实则演练无数遍地拿出精心准备的玫瑰和戒指,在浪漫的环境下,有灯光,有音乐,有一众人的起哄声和羡慕眼神,你向我单漆下跪,说你准备好了一切,问我是否愿意嫁给你。
我想如果是那样,我一定会感动到泣不成声,把左手递给你,让你为我的无名指套上指环,我会激动到语无伦次,哭到梨花带雨,我会大声地告诉全世界,未来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健康还是病痛,无论遭受怎样的艰难和困苦,我都要和这个全世界最好的男孩子共度余生。
李俊没有,可能是还没来得及有。
我看着洛绍谦,眼里浮现的却是过往的种种,在青涩年华里做过的各种梦,怀想的各种美好,十年了,斯人已逝,往事已矣,我知道文宏伟教我珍惜现在,努力去爱的意义,我也早已领悟人生是不断往前的真谛,我以为是自己的心冷漠了,是所谓的成长让自己不再执着那些浮夸的东西,不再有那种必须要怎样的仪式感,但我突然意识到,时过境迁后再有人和我说起婚姻和爱情,没有唯美的誓言,没有浪漫的氛围,没有激动到想告诉全世界的冲动,但居然也可以这样感动到不能自已。
是的,感动到不能自已,不能自已到就这样看着他,泪水就已经不知何时划过脸颊,滴落在手背上。
在后车不停的催促声中缓过神来,我才发现前面已经没有车了,赶紧抹了抹眼泪,一脚油门踩上去。但内心还是不停地在问自己,“文彤,是你变了,还是你回去了。”